其他資訊 113年度「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」 發布日期: 2024/04/01~2024/05/31 | 更新日期: 2024/04/01 | 瀏覽人數: 65人 | 聯絡資訊: 施小姐 04-7982010轉144 113年度「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」申請時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,相關規定如下說明: 一.適用範圍與「實際供與」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、畜禽舍、倉儲設備、曬場、集貨場、農路、灌溉、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之土地,並請向土地所有地之公所提出申請,應親自到場申請,不得以郵寄方式申請。。 二.應檢附證件如下: (1)申請書、委託書、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 (2)最近1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。 (3)都市計畫內土地,另檢附最近1個月內之使用分區證明書正本。 (4)有地上建物者,應檢附該建物使用執照或雜項執照影本(僅得以農舍提出申請)。 (5)申請土地之使用人與所有權人若非屬同一人,應以具有配偶、直系親屬、承領、承耕關係者為限。